黑龙江省农信社违法被罚100万 未合理审查单证真实性

  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29日讯 外汇局网站近日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(黑汇检罚〔2022〕5号),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(以下简称“黑龙江省农信社”)存在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,未对交易单证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违法事实,抖客网,国家外汇管理局黑龙江省分局依据《外汇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七条(一)对黑龙江省农信社罚款100.00万元,没收违法所得38.29万元。 

  《外汇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七条: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限期改正,没收违法所得,并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;情节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,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停止经营相关业务: 

  (一)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,未对交易单证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的; 

  (二)违反规定办理资本项目资金收付的; 

  (三)违反规定办理结汇、售汇业务的; 

  (四)违反外汇业务综合头寸管理的; 

  (五)违反外汇市场交易管理的。 

  以下为全文: 

 黑龙江省农信社违法被罚100万 未合理审查单证真实性

原标题:【 黑龙江省农信社违法被罚100万 未合理审查单证真实性
内容摘要: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29日讯外汇局网站近日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(黑汇检罚〔2022〕5号),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(以下简称“黑龙江省农信社”)存在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,未对交易单 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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